劳动合同的解除定义
台州椒江刑事律师
2025-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集体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年内累计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轮换休息日、支付加班费等;第二,劳动者另行就业可能影响原工作的;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集体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年内累计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轮换休息日、支付加班费。第二节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五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Laborer享受以下待遇:(一)医疗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承担;(二)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发放的工资、奖金和福利与在职工人同类人员的相同;(三)确定为非职业病病人或者非因工负伤的,Laborer有权要求复查或者申诉。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而降低其工资、勒扣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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